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

傳說中的點名遊戲

感謝Maggie小姐第一個就點我,讓我有機會參加這個小遊戲。





遊戲規則:
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

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在加上一個你自己的問題,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

傳給其他八個人,列出其他八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

還要到這八個人的 Blog 通知對方,你被點名了...
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



這八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回答完問題後,並且再傳給其他八個人

讓遊戲繼續下去,不得回傳,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

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後的將來實現







01.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還能做朋友嗎?

A: 能吧。但如果不是好朋友,應該就是永遠避不見面了。



02. 最近最鬱悶的事?

A: 醫師國考完想出國自助旅行,但是家人不同意。



03. 最想完成的夢想是?

A: 鐵人三項。騎腳踏車遊歐洲,自我放逐。學會講法文。



04.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?

A: 實習醫師的鬼生活終於結束了。



05. 當你看到愛慕的人,你的行動是?

A: 接近她,跟她講話,然後有一點緊張。



06. 最討厭什麼樣的人?

A: 虛偽,明明就不懂又愛硬掰的人,沒水準喜歡大吵大鬧的人。



07. 到目前為止最喜歡的地方?

A: 西班牙北部的 San Sebastian



08. 你最愛的那首歌的名字

A: Driftwood --- Travis



09. 愛人和被人愛,哪一種更幸福?

A: 都不幸福,只有你愛的那個人也愛你才幸福



10. 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一個怎樣的人?

A: 是一個正妹,有想法,有氣質,有水準,是個好女孩。





11. 現在最想去旅行的地方?

A: 一個人去北歐五國自助旅行。



12. 愛情、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?

A: 親情。



13. 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的時間?

A: 可能永遠無法忘記,直到一個更大更強烈的感覺來把原來的蓋過。



14. 自己最需要改變的地方是什麼??

A: 反應慢。



15.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,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,會答應嗎?

A: 看自己是否還有感覺。



16. 什麼樣的感情表達方式你較能接受 ?

A: 直接,熱烈,原始,單純。



17.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中最享受的三件事

A: 1. 在一個睡到自然醒的早晨,悠悠地起來吃ㄧ頓豐盛的早餐,配果汁咖啡報紙和電視轉播的籃球賽。

2. 運動三到四個小時後全身是汗,然後洗個暢快的澡,吹冷氣,喝啤酒躺在沙發上看電影或小說。

3. 喝醉了然後開始跳舞。



18. 人生總是不斷地在「選擇」,你覺得這一生到目前「最棒的」選擇是什麼?

A: 參加IFMSA當交換學生到西班牙。



19. 最近聽過最誇張的分手理由

A: 沒聽過什麼誇張的分手理由。



20. 想跟十年前的自己說什麼?

A: 雖然國三的你是一個鋼牙,四眼田雞,腿粗,脖子長,濫情,彈性不好,跑得又慢,打籃球大家都說你賣高,大家都會這樣笑你,

而且追女生還多次失敗,聽起來就是一個失敗者。但是十年後,雖然很多事實還是沒有改變,但是沒有人會笑你了,

因為你將會是一個體格強壯,籃球校隊,女朋友還是個model的醫生喔!


點名,要點誰,真難決定。

家醫科大夫楊小橋,Donald崑,打火英雄多多,去美國很久的丹尼孫,兄弟林蹦,很早就要開始上班的丁丁,薪水很少的mini,從英國回來的恂華。

  • 留言者: EVOD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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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08-07-16 15:54:24
天啊

我被點都不知道




  • 留言者: EVOD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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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08-07-16 15:57:21
十年後的你是有屌到




  • 留言者: EVODan
  • Email:
  • 網址:
  • 日期: 2008-07-16 16:49:54
完成了

但不在無名上

跑去facebook上看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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